榆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陕西工人报 2019-11-04 06: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10月25日,记者从榆林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榆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探索立法”到努力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跟进、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

根据立法权限,榆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围绕党委决策部署,以改革发展实际需要为导向,认真做好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确保每一部法规立得住、有特色、真管用。相继出台了一部程序法《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三部实体法《榆林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目前,《榆林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即将提交审议。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介绍说:“我们建立了修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每一部待审议法规都要由涉及单位和部门召开两次以上会议,集中讨论、集中修改。法规案的基本审制为三审制,相对复杂的法规案实行隔次审议,确保了法规质量。”

“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宝玉说,相关条例的出台,为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据了解,2015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决定,榆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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