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外墙紧贴高压线 媒体观察:用电安全隐患何其多

玉林日报 2019-09-16 06:35 大字

一栋二层楼房的外墙紧贴高压线,远远小于10千伏线路1.5米的水平安全距离,非常危险。

“将电线包裹在广告牌内,电线发生老化,绝缘层开裂难以发现,一旦漏电发生短路,将会引起火灾。”

“建筑物距离高压线过近,达不到安全距离,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9月11日,南方电网广西玉林供电局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防范涉电公共安全风险”为主题的媒体观察集中采访活动。活动阵地设在玉林线路安全隐患区,观察团走进电力隐患区探寻用电安全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以及解决方案,通过媒体记者和供电服务人员,向市民宣传电力安全知识。

农村触电隐患依然存在

活动当天,媒体记者首先来到玉州区南江街道岭塘村的10kV六燕线岭塘支1~3号杆(违章建房),一间新建民房建在了三根高压线下方。“供电部门在民房上方架设高压电线,如果在安全距离内,居民有权拒绝,或让供电部门按规定支付拆迁费,再自建民房。不过,若导线投产运行时间早于民房建设时间,村民就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建设或增加楼层。”玉林供电局城区供电分局班长赖庆林说,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1~10千伏线路距离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是1.5米,但我们巡逻发现不少农村建房直接建在低于规定距离的高压线下,这是非常危险的。

在玉州区南江街道新联村的10kV玉化线新联桥头公变3~4号杆段(违章建房),一栋二层楼房的外墙紧贴高压线,远远小于10千伏线路1.5米的水平安全距离,非常危险。玉林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在房子打地基时便发现该处安全隐患,随后立即告知房主并向其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现场也已张贴安全告示,也已将该情况向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了汇报,但该隐患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针对“线房矛盾”引发的电力线路安全隐患引发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该局表示,从本次“线房矛盾”的现场来看,电力线路架设在先,房屋建设在后,房主违反了《电力法》第53条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修建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的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应由房主承担责任。

涉电安全需市民携手共创

桉树生长速度快影响线路安全也是此次活动隐患排查的重点。速生桉生长的速度很快,当树枝与导线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将引发高压线对树木放电,危及电网安全及树木下方行人的安全,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该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群众了解情况、进村入户开展思想引导和普法宣传,对电力知识和法律法规耐心讲解,引导村民在导线底下依法种植,对于违法种植是要被依法砍伐并且得不到赔偿的,告诫群众严禁在高压线下栽种高杆植物,进一步提高居民安全意识,确保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可靠。

在玉城江滨路南流江垂钓点,该局告知钓鱼爱好者,电线之下莫钓鱼,选择钓位千万注意头顶是否有电线,在享受钓鱼乐趣的同时,千万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涉电公共安全治理不仅仅是为了营造内外和谐的公共安全用电环境,提升供电企业的美誉度,更重要的是在于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玉林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相关负责人卢志看来,要想从根本上拔除涉电公共安全存在的隐患,就必须先从摸底开始。

一直以来,该局积极抓好涉电公共安全管理,重点对防人身触电的线下垂钓、线房矛盾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截至8月底,玉林供电局隐患整改完成率达91.3%,并对道路两旁的高压设备装设围栏144处,处理线房矛盾220处,线树矛盾871处,竖立明显醒目的“高压危险,禁止垂钓”警示牌249块。

据介绍,本次活动是响应《关于联合共建全区涉电公共安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围绕“弘扬宪法精神,防范涉电公共安全风险”的主题,开展的安全用电知识普及活动,旨在加深公众对用电安全的理解和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遵守宪法和“安全用电,创建美好生活”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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