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有理方”要求“低调” 原来是酒驾 交警提醒,酒驾者多因心虚不敢报警,自觉抵制酒驾是正道

玉林晚报 2019-09-05 11:2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增崇)直行摩托车与转弯小车发生碰撞,按照责任划分有关规定理应小车驾驶人的责任大一些,但是摩托车驾驶人却只要求修好车即可,面对如此“低调”的要求,小车驾驶员坚持向警方报了警。原来,摩托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有理方”要求“低调”引怀疑

9月2日23时25分,一辆小车行驶至玉州区上岭路万象城T型路口时左转弯往二环南路方向行驶,此时,一辆同行直行的摩托车在避让时失控,与小车发生了碰撞,事故造成小车左侧保险杠至左前轮间的装饰板、摩托车左侧车身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手脚多处轻微擦伤等。

按照“转弯让直行”的原则,本该转弯小车承担此次事故责任相对大一些,但协商出人意料,摩托车驾驶人林某仅要求修好摩托车即可,并未提出其他的赔偿要求。对于摩托车驾驶人的“低调”行为,小车驾驶员张某感到不解的同时,闻到林某身上有一股酒味,怀疑其有酒驾嫌疑,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张某坚持向交警指挥中心报了案。

酒后驾驶难逃处罚

不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对林某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林某呼气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林某也承认自己开车前饮了酒。

经协调,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而由于酒后驾驶,林某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此类驾驶人由于酒驾原因,怕被交警处罚,出事故后往往不敢报警,因此也极容易被对方以此为把柄讹诈、威胁,漫天要价。只有自觉抵制酒驾毒驾等交通陋习,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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