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社区土地开路种菜 法院依法强制清除 法院干警连续作战6小时执结“骨头案”
执行现场
社区居民占用社区居委会所有的国有土地,擅自开辟道路方便自己出行,并种上农作物……8月13日,玉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连续作战6小时,依法强制清除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种植的农作物,将该国有土地返还给社区居委会。
3人占用社区土地,搭建筑物、种农作物
申请执行人玉林市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陈某焕、陈某基、陈某成3人的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简单说来,就是陈某焕3人占用社区居委会的土地,在该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种植农作物,玉林市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诉至法院后,法院经审理后判陈某焕3人返还占用的土地。
判决生效后,社区居委会向玉州区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玉州区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陈某焕、陈某基、陈某成3人立即履行上述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行清除非法占用申请执行人玉林市某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种植的农作物,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经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玉州区法院决定开展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连续作战6小时,执结“骨头案”
由于该案当事人态度强硬,且擅自开辟了3条道路方便自己通行出入,执行工作难度和影响较大。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开展,玉州区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由吴仲进副院长任执行总指挥长、徐建国专委任现场指挥长,调集50余名干警,组成警戒稳控组、执行实施组以及录像组3个小组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同时邀请社区居民委员会、南江派出所、玉州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执行行动。
8月13日8时30分,该院全体执行人员到达执行地点后有序地开展工作。警戒稳控组法警拉好警戒线,布好执行现场警戒线实施警戒,稳控人员做好周边安全稳控。执行实施组对被执行人所占用土地上的建设物及种植的农作物进行清点,按申请人指定的地点存放代为保管,做好清场准备工作。
清点工作结束后,现场清除执行正式开始。此时,有几位村民站出来意图阻碍执法工作的进行,在执行法官对其思想教育后,他们认识到非法占用申请人的土地且在土地上开辟道路利己损人是错误的行为,并表示同意并愿意配合执行工作的开展。
在全休执行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整个执行工作有序进行。录像组通过执法记录仪、录像机将执行现场和执行全过程进行了拍照记录。
由于被执行人在执行现场上的建设物及种植的农作物较多,干警们放弃了中午休息时间连续作战,直至14时才清场完毕,至此该起执行“骨头案”得以圆满执结。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许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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