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 法院进社区解纠纷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吕仟伦)玉林某小区的几位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时间较长,被起诉到玉州区人民法院。8月16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在玉州区南江街道江滨社区开庭审理了7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这是该院首次针对物业管理纠纷走进社区开庭审理。
原告玉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一直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负责某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些居民按时缴纳物业费,但部分居民以该小区环境脏乱差、水电费乱收、电瓶车屡被偷等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而拒缴物业费。其中,被告业主李某已拖欠各项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电梯维护费、水电费、公共维修资金等共计4695.44元。物业服务公司就物业服务费问题多次向欠费业主催付,均被拒绝。物业服务公司遂将7位业主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官严格按照庭审流程推进案件审理。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原告已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被告也应当履行支付相关费用的合同义务。被告辩称,物业服务公司根本没有履行服务义务。虽双方争论激烈,但法官认为仍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在庭上询问当事人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庭外调解。
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文惠新表示,通过此次审理,进一步向小区居民释法,让小区业主和物业相互理解、互利共赢,及时化解纠纷,为建设平安玉州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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