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逆行并打伤人 这名驾驶员受到处罚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何际传)醉驾、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后殴打对方,当肇事者杨某被“请”回派出所后,不得不主动认错,且赔偿对方3500元医药费。
8月1日15时许,玉林城区教育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随后双方驾驶员发生口角,甚至还动手打了起来,结果一驾驶员的头部被打破需到医院治疗。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道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电动车和一辆送桶装水的电动车,受伤的是送水的电动车驾驶员,白色电动车驾驶员脸红耳赤、满嘴酒气,嘴里一个劲地叫嚣:“我叫人来打死你!”
据了解,白色电动车驾驶员姓杨,事发前在教育东路由西往东方向的辅道上逆行,随后与正常行驶的送桶装水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送水车驾驶员甘某称事故发生后他主动去扶倒地的杨某,不料杨某起来后追着他打,他只能跑掉并躲起来。然而杨某则称,事故发生后甘某没有去扶他,所以“该打”。
据检测,杨某口气中的酒精含量超过10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而甘某去医院检查后也仅是皮外伤,并无大碍。最后,在派出所民警的教育下,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调解,杨某赔了3500元医药费给甘某。接下来,杨某还要因为醉驾电动车而接受交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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