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肇事”,该找谁?

玉林日报 2019-06-27 07:00 大字

罗先生的汽车前保险杠被共享电动车压出了一条很明显的痕迹。

共享经济现在越来越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给我们提供各种便利的同时,一些“不便之处”也慢慢地显现了出来。6月26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罗先生报料,称自己停放在小区楼下的小汽车被共享电动车刮蹭了,肇事者却不在现场,该怎么办?

6月26日7时许,家住玉东新区富林金桂丽湾的罗先生像往常一样出门准备上班,在去富林金桂丽湾西门路边取车时,发现一辆黄色的共享电动车正倒压在自己车辆的正前方,而共享电动车的使用者却早已不在现场。由于“肇事者”不在现场,罗先生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共享电动车倒压到自己的汽车,倒压的电动车已经把罗先生的汽车前保险杠刮出了一道很明显的擦痕。现场找不到使用这辆共享电动车的人,罗先生只能按照共享电动车上的信息打电话给共享电动车所属公司。“我早上打电话给共享电动车所属公司了,他们要求我提供现场照片,我按照要求提供了过去,后来玉林的负责公司也来到现场取证了,说要等把情况向总部汇报再做进一步处理。”罗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就这一案例咨询了广西业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潘业伟。潘业伟说,由于共享电动车的使用者已经不在现场,同时共享电动车所属公司的赔偿责任也没给出的情况下,侵权者无法确定,取证比较困难。罗先生可以依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公司赔偿后再由保险公司对侵权者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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