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 姐诉弟妹要求分遗产 为方便当事人, 玉州区法院持续5小时家事庭审
本报讯(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卢婷)父母去世后,姐姐将弟妹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三分之一的遗产。6月3日下午,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主办法官陈燕持续5个小时开庭审理,直到晚上8时才宣布庭审结束。
原告陈某慈是被告陈某春、陈某美的姐姐。他们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以及前任职单位支付的约18万元的抚恤金、银行存款等遗产。
原告陈某慈认为,其依法可继承父母留下的三分之一的遗产。被告则辩称,该套房屋系其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存在原告主张的按照三分之一进行分割的说法,另外,原告从未参与父母的生养死葬,且父母的存款及抚恤金均用于支付父母生前的医疗费以及死后的丧葬费,根本无任何剩余。
由于陈某春及其妻子是残疾人,陈法官了解到情况后,为方便他们出庭,开庭前协调使用一楼审判庭。因该案属遗产继承纠纷,当事人、证人较多,其中证人就有4名,且部分证人在外地,为减少诉讼参与人来回跑的麻烦,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陈法官决定持续开庭,确保庭审顺利完成。
父母的遗产有哪些?该如何分配?庭审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较多,且双方辩论激烈,各执一词,不愿退让。经举证、质证、辩论阶段,陈法官分析评判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将案件事实逐一查明,对当事人不甚明了的法律关系,进行充分释明,整个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直到晚8时,庭审结束。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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