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生态环境保卫战“战果”丰硕 2018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331天,2019年1月至5月累计优良天数143天
2018年9月起,全市范围启动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记者 廖源 摄)
本报讯 (记者 唐劲梅) 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当天,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19年玉林市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通过各家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18年和2019年1月至5月全市环境质量情况。
全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据发布,2018年以来,玉林市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的核心目标,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深入推进大气、南流江、九洲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其中,2018年玉林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共为331天,优良率90.7%,同比上升3%。2019年1月至5月,玉林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优良天数143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94.7%,比2018年同期(86.1%)提高了8.6个百分点;玉林市8个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在92.0%—97.4%之间,细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整体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4%—25.0%。
同时,水环境质量也有明显改善。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玉林市城区4个饮用水水源地苏烟水库、江口水库、罗田水库、郁江饮水工程年均值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苏烟水库、江口水库、罗田水库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1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玉林市城区共收集降雨80场,无酸雨。
采取积极措施治理噪声污染
针对群众十分关注的广场舞音乐、高音喇叭播放商业广告等生活和商业噪音等噪声污染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也做了相应回答:“工业噪音管理属于我们环境部门的职责范围,比如对于一些夜间施工的工地,噪声过大且没有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我们依法处罚了一批。而广场舞噪音和商业噪音管理则一般属于公安(治安)部门的职责,但如果群众拨打环保热线12369举报,我们也会联合公安部门积极处理。同时,我们也采取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一些相应的措施履行职责,尽量还市民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据了解,2018年,玉林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7.1分贝,夜间平均值为48.7分贝,声环境质量平稳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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