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向村注资帮发展,村向镇返利当股东 烟台市玉林店镇“镇村互哺”助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农村大众报 2019-05-27 14:31 大字

农村大众报烟台讯(记者郭杰通讯员李群)为有效解决合作社成立初期缺资金、起步难等问题,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探索打造“镇向村注资,村向镇返利”的镇村互哺发展模式,镇里设专项资金池,对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进行精准输血,助其发展壮大。

乡镇牵头,设立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池。今年2月18日,玉林店镇制定《玉林店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由乡镇设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池,初期注入资金30万元,后续每年投入不少于50万元。

资金池由镇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设有总户和23个村专户。对有意愿利用资金池发展经济的村集体,可于每年2月底前,在本村专户中存入不少于1万元的保证资金,乡镇根据存入金额,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激励村庄领办合作社,发展项目。

对已确立合作社主导发展项目的村,经乡镇审批、村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后,可提取本村专户内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同时,村集体可根据需要,从资金池总户中申请扶持资金作为集体股份入股合作社。对没有发展项目的村,由乡镇协商统筹,帮助其入股镇域内其他村的优势项目,按股分红。

为保证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乡镇、村集体、村合作社签订三方协议,村集体为合作社提供土地、资金、政策引导等服务,以服务费、入股分红等形式从合作社分取项目收益;合作社负责项目运营管理;乡镇负责监督监管。

造血反哺,村集体可循环受益。办法规定,从资金池中获得扶持资金的村集体,每年需将合作社分红的20%作为反哺资金,注入资金池总户,同时获得相应股份。乡镇利用总户中的资金对其他村进行帮扶并获得反哺后,村集体可获得循环分红。

目前,全镇23个村专户已全部激活使用,资金“活水”效应日益凸显。十六里头村曾是玉林店镇的一个经济薄弱村,也是“镇村互哺”的试点村之一。2018年1月,十六里头村党支部提议,成立了嘉泓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种植和休闲采摘。村集体以30亩土地和14个闲置大棚入股村办合作社,乡镇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池中拿出10万元,用作合作社的启动资金。仅一年时间,合作社的蔬果种植和特色采摘项目就迅速打开市场、创出品牌。2018年,村集体增收3万元,社员分红7万元,向镇资金池总户注入反哺资金0.6万元。十六里头村成为全镇首个实现“反哺”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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