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酒驾 被行拘并吊销驾驶证
本报讯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庞宇勋 陈金茂) 酒驾被查,一般人都会痛改前非,但“酒虫”周某国却知错不改,结果继6年前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后,3月3日,他又以同样的原因被警方行政拘留3日。
3月3日零时41分,周某国饮酒后驾驶桂KWG65×小型轿车从玉林中药港往江滨路方向行驶至云香桥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浓度为43mg/100ml,涉嫌酒驾。
另经查明,2013年8月8日晚上,周某国在玉林城区某酒店吃晚饭喝了酒后,途经广场东路邮政小区路段时被正在夜查整治的交警查获。
据悉,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周某国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金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要心存侥幸逃避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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