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匡扶正义 受害者家属给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送锦旗

玉林日报 2019-04-18 07:18 大字

迟国君涉恶案的被害人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本报玉林讯 4月10日,迟国君涉恶案的被害人张某家属将一面印有“扫黑除恶、匡扶正义”字样的锦旗送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的手中,感谢法院公平、公正审理迟国君等人涉恶案件,为他们伸张了正义,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以迟国君为首的9名被告人,为谋取巨额非法利益,组织、强迫二十多名妇女卖淫;为寻求“保护伞”的庇护,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为控制失足妇女,采用威胁、恐吓、殴打手段致一人死亡。2018年4月9日,经依法审查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予以立案,这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受理的第一起一审扫黑除恶案件。

该案涉及9名被告人,6项罪名,10多起犯罪事实,10余卷案卷材料。为“稳、准、狠、快”地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高质量、高效率审理案件,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了审判经验丰富的三名副庭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并就合议庭成员分工、庭前准备工作、审理时间节点等作出部署。经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2018年12月3日,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及时作出了一审判决,迟国君被判处死刑,其他人员被判处两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支持法院判决,让他们为自己的暴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件宣判后,群众纷纷拍手称快,受害人家属也感到了欣慰,并特意送来锦旗以表达谢意。

出重拳,下重手,严格依法办案理念,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势和成效,对黑恶势力形成了震慑,回应了群众关切。据了解,2018年~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恶案件20件135人,审结12件85人;受理一审涉黑案件2件64人,审结1件33人,共判处被告人118人。判决被告人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其中死刑1人,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涉及的罪名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采矿罪、报复证人罪、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财产刑金额数为1725万元。 (李宏声 陈一军 梁毅)

新闻推荐

“看不顺眼”就打砸 玉州区首例未成年人涉恶案开审

本报讯(记者曾昶通讯员汤凤麟)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翁某、文某某、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已于3月26日开...

玉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玉林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