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饮用水水源 我们一直在行动
本报讯(记者 唐劲梅)3月19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总结玉林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并就下一步开展水源保护工作进行研究动员部署。
玉林市共有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8个(其中市级5个、县级13个)。自2017年5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玉林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共排查出171个涉及生活污染、农业种植、养殖、旅游、餐饮、交通等领域的环境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截至今年3月,67个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县级水源保护区问题完成整改26个。下一步,玉林市将加大县级水源地整治的督促力度,并对已完成整改的治污设施加强监管,落实第三方运行机制并完善管道。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快推进郁江饮水工程环境问题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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