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加油站不加油擦车身? 交警两个月寻到铁证,肇事司机无从抵赖

玉林日报 2019-03-18 07: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宁静 余绍梅)撞人后逃逸并销毁证据,受到民警传唤还百般抵赖,“老赖”行为着实令人气愤。办案民警通过两个月的取证,最终肇事司机在铁证下自食恶果!

事故源于2018年12月17日7时26分左右,玉林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报警称,福绵区玉福大道枥木圩路段,一辆箱式货车与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祸及同向而行的摩托车,最终导致两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事故的罪魁祸首却驾车逃离现场。

随即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取证。取证过程中,受伤驾驶员表示未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信息,民警只好调取该时段该路段的视频监控,由于摄像头角度的问题,虽能在监控中看到事故发生的经过及肇事车辆类型,却看不清该车辆的车牌号,无法确定肇事车辆。之后民警坚持调查取证,发现沿途的加油站监控记录了一辆与肇事车辆同类型的货车在事件发生不久后驶入加油站。驾驶员下车不是为了加油,而是用抹布仔细地擦拭了车身,这个可疑的动作也引起了民警的觉察。随后,民警通过车辆信息传唤该涉案车辆驾驶员到该大队协助调查,并在肇事车辆左边车头发现了碰撞痕迹。但涉案车辆驾驶员黄某拒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

面对这个“老赖”司机,民警并未气馁,多次到事故现场及附近进行鉴定、调查,还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货车与摩托车是否存在碰撞进行鉴定。经过两个月的鉴定,鉴定中心出示了鉴定书,证明了黄某驾驶的货车曾与梁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3月6日,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黄某供述了其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目前,黄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1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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