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倒电动车 拖行司机行驶百米远

玉林晚报 2019-03-11 07:18 大字

肇事的面包车司机

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宁静 余绍梅) 2月19日14时41分左右,在福绵天河路福绵区政府门前红绿灯处,发生了一起面包车司机酒后驾驶车辆碰撞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司机伺机逃跑,电动车司机情急之下拉住车窗阻止,却被面包车司机拖行上百米。

现场:酒驾撞倒电动车后,企图逃逸还拖行电动车驾驶员

当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案称,天河路福绵区政府门前红绿灯处,一辆面包车碰撞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员从地上爬起和面包车驾驶员理论。此时,面包车突然开车逃逸,拖行电动车驾驶员沿着玉福大道往西跑。

“我当时在红绿灯处执勤,看到一辆面包车刚行驶到十字路口往西10米处,就撞倒了正要过马路的电动车,我正要过去了解情况,面包车突然往西逃逸,而且车窗上还挂着那个电动车司机。我立即给大队事故中队打电话,然后把锥筒放在事故点,避免出现交通混乱。”当时正在值班的民警介绍道。

“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电动车倒在撞击点处,目击执勤交警说是一辆灰色面包车。”事故办案民警说,“我们的红绿灯监控录像记录下了整个事故过程。”

红绿灯监控录像还原事件经过

交警调出红绿灯处的监控录像,还原了事件经过:2月19日14时41分左右,一辆灰色面包车行驶到红绿灯处往西20米左右时,与正要向右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监控里看到,电动车驾驶员倒地后仍能起身,走到面包车驾驶位的车窗外,似乎在和面包车驾驶员理论。数分钟后,面包车驾驶员后退调整好车头后,突然启动汽车向前驶去,电动车驾驶员情急之下趴在驾驶位车窗上,被面包车驾驶员拖行百米以外,直至监控录像拍摄不到的范围。

经调查,面包车司机是北流龙胜人,在福绵做水磨石工作。当天中午,他在新圩大理喝了半斤白酒后驾驶面包车,民警检查他的车辆时发现了驾驶座旁边还放着半瓶白酒。驾驶员称,因为经过红绿灯处时是亮着绿灯,所以没有减速行驶,由于刹车不灵撞倒电动车。当民警问及他为何逃逸时,驾驶员称自己的面包车没手续,怕惹上事,所以逃逸。当时他将电动车驾驶员拖行200米后才停车。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面包车驾驶员属酒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其酒后驾驶这一违法事实,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面包车驾驶员涉嫌肇事后逃逸已接受警方的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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