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涉恶犯罪集团20个、团伙17个,破获涉恶刑事案件1133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榆林:利剑高悬 除恶务尽

榆林日报 2019-02-15 06:07 大字

本报记者吕晶报道 记者日前从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8年底,榆林市共打掉涉恶犯罪集团20个、涉恶犯罪团伙17个,在侦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3起。共破获9类涉恶刑事案件1133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77人,逮捕408人,48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移送起诉517人,缴获枪支4把,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800余万元。榆林市刑事报警下降20.6%、治安报警下降7.3%,其中盗窃下降50.9%、抢劫下降43.8%、抢夺下降50.9%。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显示,榆林市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3.58%,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2018年,榆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破获了一批刑事案件,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市上还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滚动摸排的意见》,实行条块结合、交叉摸排的方式,压实23个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的摸排责任和任务,提出“20个彻底摸清楚、5个坚决不放过”。公安机关聚焦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共摸排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572条,并逐条深挖彻查。9个县市区实现查办涉恶团伙零的突破,203个乡镇(办事处)实现治安乱点整治零的突破。

能源领域和舆论环境是榆林市扫黑除恶的两个重点领域。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林市共侦破能源领域恶势力犯罪案件53起,刑事拘留118人;破获新闻敲诈案件441起,涉案金额2156万元,涉案嫌疑人137人,立案数占全省的42%,打击战果全省第一。特别是谈某、麻某、白某等案件的成功侦破,为净化全省舆论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榆林市还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反腐”“拍蝇”同步推进,与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紧密结合,坚持“破网”“打伞”思路,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相关腐败问题,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018年,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61件,立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组织部门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238个,审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16名,基层“两委”换届中取消不符合要求候选人资格318人,通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此外,市委还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委、市政府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细查、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了5次督导检查,全面形成打击合力。

新的一年里,榆林市将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紧扣“深挖根治”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营造宣传氛围,全面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扫除专项斗争“拦路虎”,撕破关系网,弘扬正气,以驰而不息的决心和定力,全面打好打赢扫黑除恶“破袭战”“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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