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电信诈骗案 利用“猜猜我是谁”诈骗 6人获刑

玉林晚报 2019-02-12 07:18 大字

庭审现场

“猜猜我是谁”,这样的电信诈骗手法虽然老套,但他们还是屡屡得逞,利用这一骗术卷走了近40万元。2月1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电信诈骗案:钟某文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399895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年中至2017年6月间,被告人钟某文租住玉州区某小区,通过腾讯QQ从别人处购买了大量全国范围内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活动。随后,钟某文先后纠集被告人林某国、林某明、黎某伟、梁某校、杨某等人,由钟某文提供手机、手机卡、银行账号及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等物品给林某国等人使用,由林某国、林某明、黎某伟、梁某校、杨某拨打电话,通过让对方“猜猜我是谁”冒充被害人领导、同事或朋友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诈骗成功后,由钟某文联系取款人员“某辉”或“老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立即将诈骗所得赃款取出,所得赃款按钟某文33%、打电话实施诈骗的人员45%、取款人员22%的比例瓜分。

2017年6月13日,钟某文等6人在玉州区某小区租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民警从钟某文处扣押到用于诈骗使用的手机、电话卡、银行卡、电脑、打印机、U盘等物品一批。经玉林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进行电子证据检查,钟某文持有的U盘中共包含公民个人信息10118175条。

经查明,被告人钟某文参与诈骗数额合计399895元,被告人林某国参与诈骗数额合计119000元,被告人林某明参与诈骗数额合计85995元,被告人黎某伟参与诈骗数额合计177900元,梁某校参与诈骗数额合计17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文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钟某文、林某国、林某明、黎某伟、梁某校、杨某通过拨打电话,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钟某文、黎某伟、林某国、林某明诈骗数额巨大,梁某校诈骗数额较大,杨某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电话或者网络另一端索要钱财的言辞,遇到不法分子一定要及时报警,维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记者 陈梅通讯员 陈榆文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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