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出台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本报讯 (记者 梁华 实习生 王子璇)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社会政治稳定,2月1日,玉林市印发了《玉林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举报最高奖金可达5万元
《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举报人提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经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机关等部门核实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0元;提供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黑恶势力组织、人员违法犯罪的普通案件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此外,提供有价值线索破获中央、自治区督办的特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含“保护伞”“关系网”)的,如奖励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给予奖励。
举报范围
举报范围包括25类案件线索,如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等。
同时,《办法》提倡实名举报,处理群众举报工作单位和人员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在举报时,应该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兑现奖励。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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