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晴空
检察院向卢某祥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谢谢你们为我们一家送来了救助金,解决了我家的低保待遇问题,还帮我们把小孩的户口办好。你们是真正为贫困户考虑的,是真心为民办实事,真是我们的大恩人!”日前,收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卢某祥对福绵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屋漏偏逢连夜雨
贫困家庭愁上加愁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多次将卢某祥未满15周岁的小女儿卢某某(没有性防卫能力)诱至该村旧屋发生性关系,导致卢某某怀孕生子。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官通过办案的刑事检察官及帮扶工作人员了解到,卢某祥户是贫困家庭,家中原有4人,其本人已年满60周岁,是家中唯一有劳动能力的人,妻子由于精神不正常不能够正常劳动,长女刚成年,小女儿卢某某被诊断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卢某祥除了种植水稻和偶尔在外打杂工获得些许收入外,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加上卢某某产子入院医治,婴儿住院救治也花费了一笔医药费用。其家庭捉襟见肘,生活愈加困难。
检察院依法办案
司法救助1.5万元
2018年6月,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陈某涉嫌强奸卢某某一案时,发现该案现有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要求侦查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并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与此同时,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认真向卢某祥解释由于证据不足不批捕陈某。2018年9月,有关机关对卢某某进行了医学鉴定,证实卢某某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没有性防卫能力。该院于2018年10月18日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向福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控申部门的检察官及时主动告知卢某祥需补充司法救助相关材料,最终给予了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协办婴儿户口 帮扶落实低保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卢某某生下的男婴还没有办得户口。根据当前的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卢某某生下的婴儿落户比较麻烦,而没有户口将直接影响婴儿享受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基本社会保障。2018年11月15日,该院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为卢某某的婴儿办理常住户口登记。2018年11月20日,有关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给男婴办理了户口登记。至此,困扰卢某祥为外孙落户的难题得到了解决。
检察官在卢某祥家里走访时,看到其家徒四壁,经询问了解和调查得知,卢某祥家在2017年以前享受低保,但2018年没有继续享受,原因是卢某祥账户上有余额影响申办低保,而其积攒了几年所得的各项补贴款本是打算用来打一口水井改善饮水条件。检察官和帮扶人员经分析认为,当前卢某祥一家因客观原因难以靠生产自救脱贫,其可能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为此,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卢某祥家的实际情况,若符合低保条件要依法纳入低保。最终卢某祥一家从2018年12月开始获得每月1004元的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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