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围堵一机幼清宁分院 师生苦不堪言 学校工作人员:垃圾主要来自校旁的安置小区
一机幼清宁分院门外垃圾成堆
最近,建成开学不到一个学期的玉州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清宁分园师生犯了难,因为他们的学校门口新出现了一个垃圾堆,而且垃圾越堆越多,面对“垃圾围园”的现状,他们苦不堪言。
垃圾围堵学校大门
昨天早上,记者来到清宁路北段东侧的玉州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清宁分园时看到,学校大门前面,沿着道路自西向东是一条长长的垃圾带,垃圾带宽度大约3米、长约50米。记者注意到,垃圾主要是砖块、混凝土、木屑和塑料品等建筑垃圾;在建筑垃圾堆的边缘还扔有不少生活垃圾。
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垃圾主要来自学校旁边的清宁路安置小区,该小区前段时间刚刚交付使用,不少居民正在装修赶在春节前入住。“刚开始垃圾是某些人偷偷在晚上堆放,后来愈演愈烈,大白天也堆放,我们劝阻还被那些人威胁恶骂。现在,学校专门竖了块警示牌,提醒不要堆放垃圾,但还是没有任何改变。”学校保安无奈地说。
学校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多垃圾堆在学校门口不仅影响市容、污染环境,对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有影响。正送孩子上学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本来小孩上学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每每想到学校门口那一大堆的垃圾,心里就不是滋味。
建筑垃圾处理有章可循
随后,记者走进安置小区里一户正在装修的人家。一位装修工人承认,他曾经把建筑垃圾堆在学校门口,他也承认此举不太合适。但他也直言,房东说了,只要把垃圾倒掉就行,不管堆在哪里。为节约成本,难免还会“随便倒”。
其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是有章可循的,除了全国性的法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玉林市也出台了《玉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根据《玉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城市规划区内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建筑垃圾的,应当取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对于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记者 周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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