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石强占土地拒不还 法院依法拆除促执结

玉林日报 2018-12-20 07:36 大字

本报玉州讯 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对坐落于玉林市仁东镇玉贵路三山园艺场的“杨氏祖园”大石(约3.5米高)及所有标注有“杨氏界”的水泥桩进行拆除,成功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玉林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某荣等5人的物权保护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2014年修建“杨氏祖园”“杨氏界”水泥桩在玉林市三山园艺场,原告玉林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向玉林玉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后,判决结果如下:5位被执行人需停止对原告享有的建筑用地使用权的侵害,拆除用地范围内的“杨氏祖园”及所有标注有“杨氏界”的水泥桩,拆除2015年以来在原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捣制的所有水泥堆,并将其恢复原状,排除对原告建筑用地使用权的妨害。

判决后,5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于是玉林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开始向玉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今年10月16日立案执行后,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公告,徐法官及申请人曾多次前往与五位执行人进行沟通,并动员政府、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其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11月30日早上,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法警大队共60多名干警来到现场开展强制执行。在仁东派出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执行干警迅速布好警戒线,维持在现场周边围观执行群众的秩序,同时工作人员开始有序清理现场,随后大型挖掘机开进现场对执行标的物进行了拆除。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工作人员将土地上物品清理完毕,将土地顺利恢复原状。

(徐建国 许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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