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开展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工作 改造传统村落 突出乡土味道
本报讯(记者 陈津远)日前,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玉林市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试点带动、项目推进方式,探索富含乡土特色的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方式,建设有玉林乡土特色、县域标志性的乡村建设改造试点。逐步打造形成“传承文明、岭南风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玉林特色乡村风貌新示范。
《意见》明确了开展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工作的目标和各项工作要求,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完成不少于7个试点村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完成1个以上。试点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崇尚自然、融入自然,不搞一刀切,不囿于一种模式,不强调一套标准,避免无序冒进和“千村一面”。突出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因地制宜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等风貌,保护乡情美景。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要择优选取生态环境、区位优势、文化底蕴、交通、闲置传统民居数量等各方面优势明显的村落作为乡村改造建设试点。做好试点村的全面规划布局设计,完善优化综合配套设施,把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和区域自然生态。汇聚社会力量,做好人才培育,努力引导参与乡村振兴新力量的持续投入。创新乡村振兴战略玉林新模式,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的乐园、道德示范的家园、生态良好的田园和乡愁记忆的故园”,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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