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府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
本报讯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榆林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详见今日第二版),涉及范围为绕城快速公路以内,具体为东至东沙过境线(新210国道),南至开发区榆马大道(榆溪河特大桥)及向西延伸段,西至西环线和怀远二十一街,北至北环线,区域面积约488平方公里。禁止燃烧有烟煤,禁止燃烧垃圾、竹胶板、塑料、橡胶等杂物。鼓励减少无烟煤燃烧,增加电能使用。
通告要求,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等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所有施工工地应确保“洒水、覆盖、硬化、冲洗、密闭、围挡”六个100%防尘措施全覆盖。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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