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院里真幸福 榆阳区探索农村养老保障新模式

榆林日报 2018-11-21 08:51 大字

本报通讯员 刘开礼

如何让农村老人更幸福健康地养老,近年来,榆阳区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依托,围绕“建”“管”两个核心,多措并举,聚力落实,确保农村老年人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截至目前,已建成、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140家,正在建设50个,建成后,60.5%的建制村将拥有互助幸福院。

创新经营方式

打造多元化服务模式

榆阳区现运行农村互助幸福院,从服务上分为两类:一类为全托式养老,老人的吃住全部都在幸福院,主要针对居住较远的老人;另一类为半托式养老,即老人白天在幸福院吃饭、休息、娱乐,晚上回家居住,主要针对居住较近的老人。从经营方式上也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村办幸福院,由村集体建设运营;另一类为民办幸福院,由本村企业家等爱心人士返乡建设运营。

2017年,榆阳区民政局、老龄办联合制定了农村互助幸福院星级评定标准,设三个星级,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幸福院进行星级奖励和晋级奖励,对评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分别给予一、二、三万元的奖励,同时对星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升一个星级再给予一万元的奖励,对不能达到星级标准的幸福院不予奖励,并限期进行整改,长期不能定级的则进行整合或撤并,大幅提升了幸福院管理服务水平。

医养齐抓并举

让养老再无后顾之忧

针对部分入院老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容易出现意外伤害等问题,榆阳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将新建的农村卫生室建于幸福院中或幸福院附近,进一步方便入院老人及时就医,提升了村级医疗卫生水平,促进了医养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筑牢了农村留守老人兜底保障防线。

同时,榆阳区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实行家院捆绑以防范弃老问题,为杜绝子女将老人依托给幸福院后,淡化赡养责任和义务,榆阳区要求老人子女不仅要与幸福院签定入院协议,同时要作出具体的赡养承诺,幸福院和村委会督促子女信守承诺,履行义务,并通过设立光荣榜、心愿墙等方式,及时进行相关通报,从源头上防范了弃老问题的出现。

此外,榆阳区还充分发挥民政、老龄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在发展壮大幸福院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同时,积极动员各部门单位、企业与幸福院进行结对帮扶,形成了多方帮扶农村老年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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