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东4村民造63座假坟“骗补”获刑
本报讯(记者 黄剑红 通讯员 卢根生)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玉东新区4名村民竟建造63座假祖坟。近日,记者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终审宣判,因诈骗罪4名村民被判刑、罚款。
2017年5月底,玉东派出所接到玉东新区征地部门反映,他们在对某项目的规划用地进行依法征收时,发现茂林镇个别村民疑似利用假坟墓冒充“家族祖坟”来骗取国家补偿。随后,由派出所、刑侦大队精干力量组成的专案组随即成立。经侦查,专案组发现,该村的少数村民确实存在利用假坟墓冒充“家族祖坟”骗取国家补偿的嫌疑。随后,警方开展了旨在打击利用假坟墓骗取国家补偿款违法犯罪的“扫堆”飓风行动,抓获3男1女共4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叫谭某美、霍某、霍某江、谭某泉,均是茂林镇人。据他们供述,早在几年前他们便预料到自己所在村的土地将会被征收,于是动了歪念头。他们雇人在山地里挖坑,买来空的陶瓷罐埋下,在地面上堆起泥堆,有的甚至还在泥堆上铺上水泥并竖起墓碑。据统计,4人造假坟墓63座,骗取了24万多元的国家补偿款。
玉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谭某美、霍某、霍某江、谭某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补偿款,数额巨大,其四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四人有犯罪未遂、坦白的情节,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谭某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霍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霍某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谭某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一审判决后,4名被告人均不服上诉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该院已驳回4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推荐
中央及部分省区市媒体采访团走进玉林 聚焦“辉煌六十年·壮美新广西”主题
本报讯(记者陈明兰)10月26日至27日,由中宣部组织的中央及部分省区市媒体采访团到达玉林市,开展主题为“辉煌60年·壮美新广西...
玉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玉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