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群众把她当作自己人 女警官一腔柔情创和谐 ——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谢艳娟
遇到群众有困难主动提供帮助已经成为谢艳娟(右二)的习惯。
人物简介
外表柔和,话语简洁,谈吐温和,谢艳娟这位从警22年的“老警察”,曾获得荣誉无数:2007年至2012年被评为全市党委系统信息上报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2011年、2017年记个人三等功各一次;2012年获评全区公安机关侦察能手;2013年获评全区公安机关先进个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4年获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5年获全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1996年,谢艳娟从警校毕业后,成为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一名社区民警,负责户籍管理工作。
“按自己的意愿,之前我更喜欢画画,梦想着长大以后当个画家,可家里人觉得画画没用,不是‘铁饭碗\’。”人生之初,警察这个职业并不是谢艳娟的第一选择。
谢艳娟出生于一个警察世家,父母都是警察。从小的耳濡目染,父母的言传身教和耐心劝说,谢艳娟最终向梦想作出了妥协。
“被群众骂,只能回家偷偷哭。”工作一开始,谢艳娟便遇到了挫折。谢艳娟不是玉林本地人,听不懂玉林话,工作中难免出现误会。
“既然接受了这个工作,首先你得学会承受。”“做一行,就要爱一行。”在父母的开导下,谢艳娟慢慢克服了困难,在日复一日的走街串巷中,虚心向社区工作人员请教,主动与居民拉家常。一年多的时间,谢艳娟不仅听懂了玉林话,还基本会说了,办理业务也开始得心应手起来。
谢艳娟说,再难的工作,只要用心去做,无论结果如何,群众都会认可你的努力。谢艳娟诚心诚意与群众打交道,换来了大家的信任,为开展基层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新岗位,为工作舍小家为大家
2006年,谢艳娟调到玉林市公安局机关工作,负责治安信息收集、网上侦察、基础调查等工作。
为了熟悉业务,谢艳娟与一摞摞的档案卷宗较上了劲,一有空就拿出来看,花了半年时间,每天废寝忘食阅读、做笔记,把部门成立以来足有一万多页的纸质档案和大量书籍、材料全部看完。她边学边看,边学边写,虚心求教,很快便适应了新的工作。
“信息很重要,掌握了信息,就掌握了公安工作的主动权。上级了解了正确的信息,才能及时作出处理,防患于未然。”谢艳娟深知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处理工作与家庭的天平上就有了倾斜。
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为保证职责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上报。谢艳娟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或次日凌晨才能回家,有时刚回到家,电话一响又要立即返回单位。“对不起了,儿子,妈妈又一次把你自己扔在家里了。”每当深夜加班回到家里,望着熟睡中的儿子,谢艳娟的心情十分复杂,只能在心里默默表达对儿子的歉意。就这样连续三个月,24小时处于工作状态,至世博会结束,谢艳娟整整瘦了15斤。
多年来,谢艳娟因为工作繁忙没有休过公休假,她把外出培训当做暂时的休息。同为警察的丈夫也很忙。为了弥补对孩子的亏欠,谢艳娟只要在家就会全心全意陪伴儿子,待儿子睡去,她再去忙工作。
工作中的韧劲和拼劲,善于思考的秉性,使得谢艳娟编写的信息质量很高,一些研判报告在重大事件的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帮扶,做维护民族团结的“大使”
做好全市民族团结领域等业务工作是谢艳娟另一项重要的任务任务。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壮族)民警,谢艳娟十分尊重不同民族在风俗、生活上的差异。谢艳娟经常主动联络这些少数民族同胞,从政策咨询、困难帮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入手,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架起沟通的桥梁。
2013年3月27日,外省12名少数民族群众来到玉林,向一家冬虫夏草专卖店老板追讨货款,并扬言要做出过激的事情。谢艳娟闻讯后,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积极配合他们找到货主,进行协商、调解,并做好吃住行等服务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周后,法院受理此案,并随着案件结案,少数民族群众顺利追回了货款。“要不是因为谢警官,我们就做傻事了!”踏上归途之前,他们送来了锦旗,为自己的过激言论道歉,对谢艳娟的帮助表示感谢。
就这样,谢艳娟在平时工作中不断加强与少数民族的联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为全市民族团结挥洒着汗水,为玉林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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