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人上门“理论”出人命 检察官调解化恩怨

玉林日报 2018-09-20 07:30 大字

“谢谢检察官的良苦用心!手心手背都是肉,一边是为我打抱不平的娘家人,一边是相处多年的丈夫,如果不是你们出面调解,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现在,我已经搬回家住了,娘家那边又赔偿了2万元钱,生活暂时有着落了。”日前,玉州区仁厚镇道良村村民卢某惠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如是说。

“这是一件比较特殊的案件。”玉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吴敬才介绍说。卢某坚、卢某联等人是陈某妻子卢某惠的姐姐、弟弟等娘家人,因为听说姐夫陈某平时经常打骂姐姐卢某惠,如今卢某惠患病,陈某更是不念夫妻情分把姐姐赶出了家门。卢某联等娘家人觉得陈某做得太过分了,便邀请村干部到陈某家理论,还叫来了十几个娘家人助阵。到了陈某家后,话都还没说几句,娘家人就与陈某吵了起来。在争执推搡期间,陈某感觉胸口不舒服,在场的村干部赶紧叫陈某家人将他送医。不料陈某最终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卢某坚、卢某联等人呈请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该院承办人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虽然对陈某有指骂等行为,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陈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有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不足,而且也没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事先知道被害人陈某患有心脏病,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就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本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犯罪嫌疑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但是,因为本案涉及伤亡,被害人亲人又不服,如果只是简单地就案论案,对犯罪嫌疑人作不捕处理,可能会引发信访风险。”吴敬才说,侦查监督科经讨论后决定启用刑事和解程序。

该院通过村委会等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属于贫困户,妻子卢某惠患有重病,儿子也有精神疾病,需要人照顾,犯罪嫌疑人主动提出调解并愿意做出赔偿。检察官征求了陈家人对调解的意见,他们觉得陈某自己也有过错,况且逝者已矣,孩子还需要母亲照顾,愿意接受调解,并同意让卢某惠搬回家住。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检察院随后也对卢某联等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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