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私拆快件行为将被追责
随着近些年网购热潮的兴盛,快递服务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快递行业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难题。例如,快递包裹投递上门难,个人信息遭泄露,包裹丢失索赔难等。今年5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实施,该法规针对寄件人实名制、隐私保护、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前一些快递业存在问题将可依法解决。
投递到代收点前得“先申请”
“您的快递放在小区门卫室了,请记得拿。”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快递小哥这样的告知。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曾经有几次开会手机设了静音,快递员打了几次电话联系不上后,就把快递直接放到门卫室,并发个短信告知一下就算完成投递了。
当前,快递员送快递时投递到门卫室已是常象。当然,市民也体谅快递小哥的辛苦,能自己下楼取的就尽量不让小哥跑上楼了。但从快递员本身而言,上门送件是义务,不能把门卫室当做签收人视为理所当然。
5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对投递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这意味着,在快递员未与收件人联系沟通好的情况下,出现的“代签收”或者把包裹放到门卫室的情况,皆属于不合规,用户可要求快递员把包裹送上门。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用户可要求赔偿
相信不少市民在网购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经历过快件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市民小李有一次网购了一个价格几百元的进口保温杯,但一个多星期还未收到快递,他打电话到快递网点查询,查到包裹弄丢了。小李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但由于未保价,快递公司称只按照运费的双倍赔偿。小李说,索赔流程耗时耗力,双方掰持不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条例》对用户集中关注的快件损失索赔作了明确规定:为防止采用加盟模式的企业在用户索赔问题上推诿,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已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条例》还提出,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冒领、私拆快件将承担法律责任
寄送快递时,消费者要填入不少自己的私人信息,如何保证自己的隐私不被快递泄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条例》对信息泄露等问题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不必要的信息,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
同时,《条例》还明确,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邮管局:结合玉林市快递业发展推进《条例》实施
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获得一组数据,今年1-3月,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867万件,同比增长49%;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排在全区第2位、快递业务量、业务收入规模分别排在广西各地市的第2位和第3位。
目前,全市共有快递法人企业37家,快递服务营业网点(分支机构)571个。其中乡镇快递网点总数达到483个,构成了覆盖城乡连接全国的快递服务网络。
随着《快递暂行条例》的实施,玉林市邮政管理部门将结合玉林市快递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将安全作为前提和基础,坚决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保障快递安全。
同时,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聚焦快件损失索赔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合法经营,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记者 蒋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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