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输疑赢家“出千”,勒索对方还钱

玉林晚报 2018-04-25 11:36 大字

在村中赌博赌输了6万元,福绵区某村村民钟某、钟某才认为是参赌的其他人“出千”所致,返回村中索要输掉的钱。同村村民钟某江受钟某2人纠集一同前往,结果因犯敲诈勒索罪,一起进了班房。

赌输钱怀疑赢家“出千”,勒索参赌人员归还6万元

2017年2月27日21时许,钟某、钟某才(另案处理)到玉林市福绵区成均镇某村村口处赌博,由钟某、钟某才负责发牌、做庄,2人输了6万元钱后离开。

事后,钟某、钟某才认为赌博当晚输钱是由于参赌的其他人“出千”所致,于是两人决定第2天回到该村找当晚参赌的人员要回所输的钱。

次日11时许,钟某、钟某才纠集钟某江,3人驾驶汽车来到该村村口,将骑摩托车经过的党某成拦住,钟某、钟某才以赌博当晚赢钱最多的人是党某成为由要求党某成将其2人所输的6万元钱全部归还,党某成不同意,钟某、钟某江、钟某才便动手打党某成,并持刀胁迫党某成上车。

此时,党某成的父亲党某付来到现场,与在场的村民一起阻止钟某、钟某江、钟某才3人将党某成带走。钟某、钟某江又下车持刀威胁党某付。最终,党某成在被逼无奈之下,于当天17时许将1万元交给钟某才,并被迫给钟某签下一张数额为12000元的借条以及给钟某才签下一张数额为5万元的借条后才得以脱身。

终审判决两村民分别领刑并处罚金

钟某曾因犯绑架罪于2005年8月被判过刑,2013年8月刑满释放。本案案发后,钟某、钟某江的家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党某成的经济损失2000元,党某成对钟某、钟某江予以谅解并表示不再追究赔偿责任。

日前,该案经过两审,玉林市中院二审认为钟某、钟某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钟某、钟某江已着手实施犯罪,但所敲诈的钱财大部分未得手,属因意志以外原因而大部分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在共同犯罪中,钟某是主犯,钟某江是从犯。

最终,玉林市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钟某、钟某江有期徒刑1年6个月、10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卢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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