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职工医疗困难补助将申报申报时间为3月1日~31日
本报讯(记者黄冰通讯员丘湘晖)2017年度玉林城镇职工医疗困难补助即将开始办理啦!2月25日,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参加玉林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当年住院医疗总费用(含门诊特殊慢性病)10万元以上的,经查实确实因住院医疗费用开支较大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人员,在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可申请医疗困难补助。
根据《关于申报玉林市市直参保人员医疗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参加玉林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当年住院医疗总费用(含门诊特殊慢性病)10万元以上的,经查实确实因住院医疗费用开支较大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人员,可申请医疗困难补助。
医疗困难补助的标准由社保部门根据参保人当年医疗费发生情况,核定补助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医疗困难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医疗困难补助基金经过补助分配后当年结余部分,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
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由各参保单位告知本单位参保人员,并负责收集好本单位符合享受医疗困难补助的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参保人员也可自行申请。
其中,市直参保人员携带材料到市社保局待遇发放科36号窗口申报,联系电话:0775-2339257。各县(市、区)参保人员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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