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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特困人员一个温暖的家 榆阳区探索“医养结合·集中供养”保障方式侧记

陕西日报 2018-02-06 06:40 大字

本报记者姚志伟通讯员王森

2017年12月15日,榆林市榆阳区老年护理院。

午饭后,49岁的尹买旺操控着电动轮椅匀速穿过楼道,来到活动室窗前晒起了太阳。看着窗外的风景,他动情地说:“十几年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坐起来,是护理院的医护人员让我获得了新生。这里就是我的第二个家!”

尹买旺是榆阳区鱼河峁镇人,儿时便失去双亲,长大后靠打工谋生。1999年,在一次矿难中,他不幸受伤导致双下肢完全瘫痪。返乡后先是由姐姐照顾,未曾想,几年后姐姐也突然去世。此后他一直由镇政府雇人照料。由于得不到专业护理,尹买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到后来连坐都坐不起来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只能躺着等死”。

2016年12月,尹买旺来到了榆阳区老年护理院。经过医护人员精心照料和康复师的截瘫肢体综合训练、关节松动术训练、微波气压疗法等康复治疗,2017年6月9日,尹买旺奇迹般地坐了起来。如今,他的面色比刚入院时红润了许多,体重也增加了。“我在这里的生活非常有规律。每天两次康复训练,空闲时间可以打牌、下棋、看电视,一早一晚还有专门的护理人员帮我洗漱。有时我看她们太累不想让洗了,这些女娃娃护理员还不同意,说我活动一天了,洗了睡着舒服。”尹买旺感动地说。

据统计,榆阳区现有农村特困人员861人,占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4%。其中,完全失能特困人员49人,半失能133人。为了让这些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顺利实现兜底脱贫,2016年11月,榆阳区政府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民办医疗机构管理机制灵活的优势,许可辖区内的榆林高新医院设立了民办养老机构——榆阳区老年护理院,并与其签订了《榆阳区老年护理院收住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协议》。榆阳区所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都可提出申请,经乡镇(街办)审核、区民政局核准,签订三方协议后,就可以入住老年护理院。目前,老年护理院已收住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53名。

“‘医养结合·集中供养\’方式区别于单纯为供养人提供基本生活需求的传统供养服务方式,它从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综合供养服务需求着手,可以为供养人提供周到、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榆阳区民政局局长郭锦飞说。据他介绍,老年护理院每3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配备1名专业老年护理员,同时护理院内配套了专门的老年护理、医疗、康复设施,并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入住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护、精神心理慰藉、文化活动、健康咨询检查、疾病诊治护理、临终关怀等一系列综合养护服务。

为了给这些特困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2017年年初,榆阳区还依托榆林高新医院建立了老年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面向全省培训老年护理人员2000多人次,提高了护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护理服务水平,实现了全区所有养老机构护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力度,依托全区现有的医疗机构,扩大‘医养结合·集中供养\’覆盖面,力争在2018年内把全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到这一行之有效的保障方式中来。”榆阳区委书记苗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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