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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民歌论文有奖征集启事

榆林日报 2018-02-01 08:37 大字

由中共榆阳区委、区政府筹建的“陕北民歌博物馆”,拟定于2018年5月正式开馆,值此开馆之际,特举办陕北民歌主题论文有奖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陕北民歌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二、征集主旨与形式

为弘扬中华传统音乐文化、加强陕北传统音乐研究以及鼓励陕北民歌研究成果的形成,本次活动采取有奖征集的形式,希望广大学者、青年学子以及陕北民歌研究者、爱好者积极参与。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所征集论文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评出一等奖一篇、二等奖两篇、三等奖三篇、创新奖四篇、优秀奖若干篇。

三、参与方式与细则

论文征集时间为自本活动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止,请将您的论文以电子版格式发送至主办方电子邮箱。

为保证此次评选的公平公正,参评者提交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该信息一律填写进“通知”后附的“作者个人信息表”中,并与论文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主办方电子邮箱。

参评者所提交论文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及其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且由其自行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四、选题范围

1.陕北民歌历史渊源及地理分布研究。

2.陕北民歌音乐形态研究。

3.陕北民歌现状与发展研究。

4.陕北民歌的传承与保护研究。

5.陕北民歌应用研究。

五、奖金

奖金将根据财政、物价等部门相关规定,参照同类有奖征文活动确定奖励金额。

六、征集评定

1.截稿到期后,评选时间为90日,在截稿到期后 3个月内无回复(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则应征者有权向其他编辑部投稿。

2.所有应征者,在同一时间内禁止同时向其他报刊、杂志等编辑部重复投稿。

3.评选完成后,举办方将于90日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作品的应征者。

4.来稿不退,应征者自留底稿。

七、声明

1.凡参加征集的作品应征者必须具有独立的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未设立抵押、转让等他项权利,否则文责自负,其自行承担侵权法律后果,并赔偿对举办方及著作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所有应征者,一经投稿成功,即视为应征者将其作品的发表权自愿转让于举办方。

八、联系方式

陕北民歌博物馆筹建办公室(榆阳区政协201室)

地址:榆阳区驼峰中路104号

电话:0912—3230231 邮编:719000

邮箱:yyzx3282451@163.com

联系人:纪勋 13038999218

陕北民歌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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