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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效率高 一年多快速处理事故3122起

玉林日报 2017-11-21 13: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蒋金泰 通讯员 梁潇江 张延)近日,记者从玉林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自2016年4月1日玉林市全面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快处快赔”模式以来,截至今年9月,共计通过“快处快赔”处理事故3122起,涉及事故车辆7589辆,累计定损金额612.47万元。以前每起需2至3天才能办结的事故,现在每起30至40分钟就可以处理完毕,极大提高了事故处理的速度和效率,为市民节约大量时间,在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适用范围为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单车损失在5000元以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玉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的快速处理程序,及时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自行协商或报警等候处理。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程序处理。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并向各自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获得报案号,保险公司不再派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等以拍照、摄像方式固定事故现场及损失等证据。拍摄照片应在3张以上,6张以下,拍照、摄像能反映前方、后方、现场全貌、事故形态、道路标线等信息以及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碰撞部位、外表受损情况等。留存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互留联系方式。

撤离事故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互留联系方式,约定时间,凭相关证据尽快按照各自保险公司指定的方式同时到玉林市快处快赔服务网点(玉林城区共有3个理赔点),在交强险规定的赔付范围内(同时投保商业险的,超过交强险赔付范围的按商业险赔付范围)按责任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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