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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恃强凌弱,一个睚眦必报 一张石凳起祸端 两男子互不相让酿命案

玉林晚报 2017-09-29 16:14 大字

因争抢公园里的一张石凳,两男子发生了冲突,不服一方随后伺机报复,并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悲剧。最近,福绵区的何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玉林市中院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凌晨开打,夫妻一死一伤

2015年6月28日凌晨,何某某骑着摩托车到清湾江公园找一条石凳睡觉。一会儿,有一个男子过来踢醒他,让他到别的地方睡。何某某认为石凳是公共设施并非私人用品,对方无权赶他走。在理论的过程中,两人发生了冲突,在追打赶自己的男子时,因该男子已跑远,何某某只好返回原地。

发现放在路边的摩托车被该男子的妻子推倒在地,而且后视镜也被摔坏了,何某某顿时火冒三丈,回到福绵区家中后仍越想越生气,觉得对方欺人太甚,决定进行报复。于是,在6月28日晚21时许,何某某用蛇皮袋装好一把砍柴刀和一把小刀,骑着自行车从福绵出发,再次来到清湾江公园,打算找欺负他的那对夫妇报仇。

当晚23时许,在清湾江公园附近的一个公交亭后面,何某某看到推倒摩托车的女子正坐在一辆电动车上,曾欺负过他的那名男子也在不远处看别人下棋。“谁叫你把我的摩托车推倒,还摔坏后视镜”,何某某使用准备好的小刀捅了那女子后背腰部一刀。女子的丈夫听到叫喊声,马上拿了一根伸缩棍跑过来,并朝何某某的头部打去。何某某边挡边朝自行车的方向跑去,然后从后座的蛇皮袋内抽出那把柴刀,追赶他的男子见状,赶紧与妻子同乘一辆电动车离开。

就在何某某回头准备拉自行车离开时,那名男子又骑电动车折回,并拿出伸缩棍打何某某,趁对方不注意,何某某将该男子放倒在地上,拿出了裤袋里的小刀,往该男子的胸口刺了一刀,然后爬过一环北路的隔离带逃跑了。逃离现场时,何某某将小刀扔在路边,自行车及砍柴刀等物留在了现场。

通过现场遗留物证,警方锁定嫌疑人

6月29日5时40分,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玉州区清湾江二桥附近有人被砍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受伤的是一对夫妇,其中丈夫倒在地上,因抢救无效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男子系被锐器穿透胸壁刺破心脏造成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女伤者的膈肌、肝等裂伤的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以上。

同日,玉林市公安局决定对这起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民警通过走访排查、视频比对、提取现场遗留物证DNA等,认定何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同年7月3日13时许,民警在福绵区将何某某传唤到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侦大队进行调查。经审,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因矛盾对被害人夫妇进行报复,并用小刀刺伤他们的行为供认不讳。

心理剖析:芝麻小事酿成惨剧,胸怀宽广能避免无妄之灾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麦雨认为,有时候,有些事情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就有人挑事,有人不示弱,你来我往,互不相让,由芝麻小事酿成惨剧。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结果一个命丧黄泉,一个将在高墙内度过余生,还有一个带着伤口生活在痛苦中。

在该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双方的性格弱点:一个恃强凌弱,一个睚眦必报。公园的凳子本来就是公共的设施,被害人踢醒何某某,他的行为就是一种挑衅。双方互不相识,无冤无仇,去驱赶一个躺在公园凳子里的人,多少都有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意思。对别人缺乏起码的尊重,随便和别人起冲突,引来了杀身之祸,被害人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何某某在和对方争吵追逐中把对方赶跑了,应该说在这个突发事件中他是一个胜利者。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的摩托车被损毁时,他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要报复的行为。我们看到,何某某在这一天里经历的事情让他感受到了痛苦。而这种痛苦是他不愿意承受也承受不起的,他想要把这痛苦甩掉。本来舒缓痛苦的办法有很多,譬如向信任的人倾诉,自我宽慰,找朋友喝酒,甚至可以找心理咨询师帮助。随着时间的流逝,受辱的感觉会慢慢淡化。但是何某某想到的是把这份痛苦马上还给带给他痛苦的人。在这种心理驱动下,就在当天晚上他揣上了刀出发了。

何某某的反应是睚眦必报:你伤害了我,我要教训你。这样的应对方式必然是两败俱伤。古语说得好,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把胸怀放得宽广一点,考虑问题周全一点,能避免很多无妄之灾。

(记者陈凤秀通讯员廖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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