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故意毁坏他人宝马车 被判刑6个月

玉林晚报 2017-09-08 11:10 大字

朋友因与他人结怨,故意毁坏对方宝马车,他帮忙驾车逃离现场。近日,玉州区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曾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依法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2015年5月13日中午,苏某(已判刑)因与杨某结怨,便以帮朋友讨债为由向杨某追债,可是杨某不愿意还债,两人便发生口角。随后,苏某叫曾某某负责开车,苏某、曾某某和苏某某(另案处理)3人一起去到某啤酒厂后面的十字路口处,见到杨某等人驾驶一辆小汽车停放在十字路口边上。于是,安排曾某某在车上等待,苏某和苏某某各持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散弹枪,下车后朝杨某等人停放于路边的宝马车射击,造成宝马轿车前挡风玻璃及左后车窗玻璃被打碎,之后苏某和苏某某跑回车上,曾某某马上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该宝马轿车前挡风玻璃及左后车窗玻璃毁损共价值人民币637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毁坏财物,属共同犯罪,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曾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李思思)

新闻推荐

水果品种丰富 价格“亲民”

本报讯(记者唐雪萍)近日,记者走访玉城各大超市及水果市场看到,9月以来,市场上在售的水果品种丰富,价格也很“亲民”。比如8月初时价格还稍贵的榴莲、葡萄等水果,现在售价都有小幅下降。记者从市商务局了...

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