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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城斑马线,安全了吗? ●两月曝光12期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市民意识增强,但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仍时有发生

玉林晚报 2017-09-01 11:10 大字

还有车辆抢行,多危险啊斑马线前,车辆主动礼让斑马线是人人须礼让的“生命线”。从7月份开始,玉林交警在官微相继曝光了12期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共71辆机动车被曝光。同时表扬了部分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司机。截至目前,每一期经本报官微跟进报道后,阅读量超10万,引发了众多网友点赞支持。

目前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情况如何?市民又是否自觉遵循交通规则?对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现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有待改善

记者根据交警曝光的玉林市教育中路师院西区门口、人民中路果然酒家附近和玉林三中学校门口路段进行蹲点观察。在教育中路师院西区门口,车辆经过无红绿灯的斑马线时,纷纷减速停在斑马线前,等待行人通行后,再启动车辆缓缓行驶。但在人民中路果然大酒店附近,一群行人过斑马线的时候,有一辆五菱车急速行驶并没有礼让。

在没被曝光过的工业品市场(7路车终点站附近)斑马线,3位行人过斑马线时,5辆车随之停下。一辆大卡车经过导致短时间的交通阻塞,10分钟后,车辆看到行人过斑马线都会放慢速度和停下来,但也有4辆车不礼让斑马线。在五灯坡的十字路口则出现这么一幕:行人在过马路时,一辆车主动礼让斑马线,而在斑马线上的一位老奶奶也礼让车辆,最后车主主动提醒老奶奶通过斑马线。

在东成小学路口,记者近30分钟观察发现,近九成车主没有选择礼让行人,有些司机发出刺耳的喇叭声。在一些小路口,礼让行为不容乐观,仍有不少机动车辆出现抢行现象,有的甚至鸣笛示意过了一半斑马线的行人让行。还有部分在过路的人流中穿行,逼近行人才停车,或在斑马线上绕过行人通行。

观察:行人横穿马路埋隐患

聚焦到斑马线上的不文明行为,不只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也需担负起遵守交通规则的责任。

记者在三中路口观察时发现,仍有部分行人过往马路时不按斑马线的标志行走,随意穿行的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在市区五灯坡看到惊险的一幕:一辆白色轿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后,正缓慢前行,突然一位女士横穿马路,行走在机动车道上险些酿成车祸。

在附近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该路段地处繁华商业街道,车流量和人流量都比较大,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十分危险。“有些行人在过马路时,为了省去几米的路程,无视斑马线,更有些孕妇或者家长拉着小孩斜穿过去。我们看到后立刻对其进行劝导。不过相比以往,现在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增强了。”

街采:市民放心,车主安心

“经常看到一些司机不愿意主动礼让行人,有的司机看到行人要过斑马线不仅不减速,还故意长按喇叭示意行人避让。假如人人向文明看齐,那该多好。”市民赵标说道。

记者在各个路口随机采访30多位市民,市民们均表示:“近段时间,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情况比以前好。”想起之前过马路的感觉,家住大北路口的陈阿姨说:“以前每天行经斑马线时,都是提心吊胆的,但现在感觉好多了。”

陈先生平时都是开车上下班。他告诉记者,在斑马线上即便是行人闯红灯,车辆也应该停下来让行人先过。记者在各个路段采访了10位司机。车主们表示:“礼让斑马线是应该的,我们开车也安心,更不担心撞到人。”的哥张先生对于交通秩序改善深有感触:自从交警曝光不礼让斑马线之后,玉林的交通秩序变好了很多,以前似乎没有斑马线礼让行人的习惯,换位思考仔细想想,如果我们的家人走在斑马线上在飞快的车流中穿梭,那是多么危险。

严管:将继续曝光不礼让斑马线

从7月5日第一次曝光开始,玉林交警开始严查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一旦发现将被扣3分。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此前曝光的数量只是一部分,玉城各个路段都有监控,监控拍下的不只曝光的这些。通过12期的曝光,玉城不礼让斑马线的情况有所减少。

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而且每周会随机抓拍曝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时时刻刻文明出行。同时提醒司机,驾驶机动车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行为,处以驾驶证扣3分的处理。

提醒:礼让斑马线,应该这样做

据记者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必然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存在过错的,同样应当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同时,不守规矩者往往发生交通意外的风险更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

交警同时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驾驶中时刻要保持安全车距,驾车途经斑马线前,要提前减速慢行,遇行人经过时,要停车礼让,文明行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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