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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甘肃日报 2017-03-24 10:18 大字

临夏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本报兰州3月23日讯(记者 吕宝林)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临夏州纪委今天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东乡县龙泉乡荒山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马福英、村委会主任马国东、村委会委员马虎林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在实施洋芋窖项目中,马福英父亲马某某、母亲何某某,马虎林、马国东弟弟马某某及村民马某等共计5户虚报冒领6万元。马福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国东、马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康乐县鸣鹿乡拔字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进奎违规领取征地补偿款、收受礼金等问题。1992年至1993年,张进奎多占集体河滩林地领取征地补偿款2.6万元;2010年,收受群众张某某承包荒山礼金300元;2014年,私自安排其子张某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领取务工补贴4500元;在调解群众地界纠纷时,违规收受姚某某礼金1000元。张进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临夏县榆林乡全家岭包村组长张成辉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10月,张成辉在马某某不在现场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其兄、其弟代替马某某办理了***贷款相关审批手续,贷款被其兄、其弟各领取使用2.5万元,致使扶贫资金落实不到位。张成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政县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村村委会主任马维忠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马维忠在没有经过村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的情况下,擅自把从县畜牧局争取到的一只“畜牧养殖大县项目”种羊分配给其弟马某,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马维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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