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关于限期缴纳耕地占用税契税和水利建设基金的通告

延安日报 2012-06-21 20:20 大字

为了加强榆林市耕地占用税、契税及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通知》(延市办发[2012]1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和水利建设基金清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05年5月1日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占用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地农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各类涉税资料,补缴税款。具体清缴工作由当地农税征收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宝塔区行政区域内的纳税人限于2012年7月10日之前,到宝塔区农税局(505室,电话:0911-2315564)办理纳税申报。

对在上述期限内主动纳税申报,足额补缴税款的,从宽处理。对逾期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新闻推荐

全市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忽弋琛)7月26日下午,榆林市召开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宣读了《关于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征询意见稿),并就此征询...

榆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榆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