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榆林市对涉爆重点地区进行排查整治

榆林日报 2010-08-04 13:14 大字

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查处非法生产雷管、炸药,非法运输爆炸物品为重点——

本报记者吕晶报道 2010年7月31日凌晨2时40分许,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阳泉煤业集团刘沟煤矿炸药库发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104人受伤。为汲取教训,防患未然,8月2日,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十天的涉爆重点地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据了解,榆林是民爆物品需求大市。2009年,榆林全市共使用炸药5.3万吨,使用雷管5647万枚。今年以来,已使用炸药3.3万吨,使用雷管3810万枚,全市民爆物品使用量占到了全省民爆物品使用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在利益驱动下,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活动时有发生,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面临形势严峻。

此次集中排查整治将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查处非法生产雷管、炸药,非法运输爆炸物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关停或列入停产整顿范围的煤矿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剩余爆炸物品,及时清理登记,做好收缴处理工作;对于部分群众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各类爆炸物品,将逐一动员限期交出,拒不交出的依法强制收缴,并以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立案查处;对于地下非法生产作坊、销售网点和储存点,将彻底取缔,坚决不留隐患。同时,对近年来尚未侦破的重大涉爆案件,逐一梳理,落实破案责任,集中开展破案攻坚,做到“五不放过”:物品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

为确保集中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将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发生重大爆炸案件和事故的,严格执行事故发生地县(区)公安局(分局)分管局长、治安部门主管领导、派出所长引咎辞职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检查涉爆涉枪单位457家,检查从业人员2650人,发现隐患93处,落实整改93处,收缴炸药4048.5公斤、雷管53403枚,查处涉爆、涉枪案件10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1人,其中刑事拘留6人、治安拘留5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新闻推荐

榆林市盐业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本报记者葛蕃实习生常骄报道今年上半年,市县盐业部门遵循调运计划,规范经营行为,累计调运各类盐品13082.075吨,完成省盐务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的65.4%。在盐政管理方面,加大整治力度,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坚...

榆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榆林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