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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无烟煤“黑”销售点泛滥 政府指定销售点遭冷落

榆林日报 2009-11-24 13:40 大字

本报记者冯军 吕晶摄影报道 “双创”三年,榆林市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禁烧烟煤居功至伟。然而,今冬伊始,市区无烟煤“黑”销售点大量增多,正规无烟煤销售点备受冷落,而这些不受任何部门监管不能保证质量的“黑”无烟煤流入市场,对榆林市市区无烟煤市场的管理和空气质量的保持将是严重威胁。

无烟煤“黑”销售点泛滥

11月17日,记者在榆林市银沙路东沙综合商贸市场看到,大门的墙壁上贴着一张显眼的蓝色塑料布,写着“院内销售无烟煤”,并印有联系电话。院子内有一个煤堆,一市民正在与卖家商讨价格。据卖家介绍,煤大都供给周围的市场和食堂,每天出售大约四五吨。在东沙长虹北路上,记者又看到了三家无烟煤销售点,价格从370元/吨至380元/吨不等。卖家称如有需要,可以负责运送,但要加付一定的运输费,城区内一般为30元。记者询问三家销售点负责人有没有营业执照时,其中有两家含糊其词,另一家负责人则直接说:“我没有任何手续,但我卖的就是东胜的无烟煤。”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东沙的这几个无烟煤销售点都没有营业执照,是无烟煤“黑”销售点。

定点无烟煤销售点门庭冷清陷困境

去年8月,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双创”各单位部门召开了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禁烧烟煤工作有关部门的会议,规定了市区6个无烟煤供煤场的定点选址,允许指定供煤场在政府监督的条件下为城区居民出售无烟煤。增源煤炭购销责任有限公司、华东洁净能源有限公司、神陶煤运公司、鑫海煤运公司、泰安煤运公司、锦星能源科技开发公司6家无烟煤供应企业被指定为无烟煤销售点。

位于东沙恒安东路、北郊变电站西南处的锦星能源科技开发公司,去年5月份开始销售无烟煤。负责人马振靖说,无烟煤的销售高峰期为每年的9月份至次年4月份,去年锦星刚开始销售无烟煤时,每天的销售量大约为五六十吨。没想到今年城区内出现了一大批无烟煤“黑”销售点,对锦星的销售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如今,每天只能卖出十多吨,最少时仅有五吨。记者看到,该销售点院内,有堆积如小山般的煤堆,有些用塑料布覆盖着,院内的铲车也安静地靠边停放着。

马振靖说:“正规销售点当初都是经过一系列严格考查才被批准的,在储煤量、硬化、围墙等各个方面投入很大。如今每天只卖十吨左右的无烟煤,我们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黑”售煤点无任何监管

记者看到,在榆林市锦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榆阳区“双创”办签订的《榆林市城区无烟煤供需合同》中明确规定,供方需提供本矿“煤矿票证”和“随车过磅单”(加盖煤矿印章),及当地“煤检票”、“过路(桥)票据”,无以上任何一个票证便不得向榆林城区供煤。供方在榆林城区的煤炭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最高限价,供方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存煤。

马振靖说,锦星等几家政府指定的无烟煤销售必须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检查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供方煤场的煤炭质量进行监测抽检,对不合格的煤炭需方有权拒收,发现有掺假或所供无烟煤不是本矿煤的情况,一次进行相应经济处罚,三次以上则解除供需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据了解,目前榆林市区有“黑”无烟煤销售点20家左右,都不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质量无法保证。因为价格上较指定销售点优惠一些,吸引了很多市民前来买煤。

榆阳区“双创”办主任王艳菲说:“这种无烟煤‘黑\’销售点,不但污染环境,并且扰乱了正规市场,需要多部门联动解决。”

市综合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刘建平表示,这些无烟煤“黑”销售点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市场。关于这些“黑”销售点的情况,他们已经上报了有关部门。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如何能在方便老百姓的前提下,更好地规范无烟煤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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