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行程 行政拘留5日

榆林日报 2022-01-11 08: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马露露通讯员 王彬)记者从米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绥德籍汪某英乘坐K8168列车从西安站出发到达米脂站后,隐瞒行程,后在隔离期满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据悉,事发当日,汪某英由其丈夫祁某开车从火车站接回子洲县双湖峪镇某摩托车修理部。汪某英在明知自己是西安新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回来应该被隔离的情况下,因担心丈夫与其一起被隔离,谎称其乘坐普户车辆由米脂返回子洲,导致米脂、子洲两地防疫部门对其行程无法查清。最后,米脂县公安局抽调专门力量耗费10余小时才将其行程调查清楚,经询问,汪某英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隔离期满后,米脂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汪某英在紧急状态下,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通告要求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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