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裁定同意米脂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死刑判决

陕西高院 2018-08-02 17:14 大字

@陕西高院8月2日消息,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发生的“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8年7月10日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8年7月24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复核终结。

(原题为《榆林市米脂县“4.27”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陕西高院已复核终结》)

新闻推荐

西安思源学院大型教育扶贫公益行启动

7月9日至13日,由西安思源学院举办的大型教育扶贫公益行动——“‘传递爱心·点亮希望\’米脂县贫困生思源夏令营活动...

米脂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米脂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