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龙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涉协助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7个罪名
庭审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覃坤)4月27日,陆川县张天龙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在陆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开始,刑满释放的被告人张天龙在快手APP上组建“胜虎堂”,纠集被告人卢某水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张天龙为首要分子,以卢某水等人参加的犯罪集团。张天龙在“胜虎堂”群内发号施令,以陆川县米场镇南中村球场为据点,长期纠集被告人卢某水等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
该案涉案罪名共7个,涉案被告人共12人,籍贯均为米场镇、沙坡镇,其中最小年龄19岁,最大年龄34岁,有5人为刑满释放人员,“带头大哥”张天龙28岁,曾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次入狱。
为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陆川法院采取了“云审判”一系列疫情防护措施。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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