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案难执行?原来是女方拒让探视 陆川法院执行干警巧妙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近日,在陆川法院执行干警的善意执行下,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李某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因感情破裂双方自愿离婚,法院判决李某从2019年9月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但2020年4月以来,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罗某遂于2021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文书,并对其工资每月进行扣划。同时,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李某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罗某拒绝让其探视小孩。
李某向法官反映:“每次我去看小孩,不是说小孩不在家,就是借口小孩不想见我,连视频都不给我看……”
由于抚养费纠纷执行周期长、反复性强,而且如果只是简单地对李某财产进行扣划并不能实质的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为此,执行法官来到罗某家中进行劝解。通过教育,最终罗某表示将积极协助李某探视小孩。
“感谢法官为我这点小事奔波,不用扣我的工资了,以后我会按时给付抚养费……”见到了分别已久的骨肉,李某喜出望外,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说明今后的做法。
(通讯员 覃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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