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匝道倒车 罚款200记12分 司机的驾驶证还面临降级的处罚
司机李某某被罚款200元、记12分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吴甲锋)2月14日,在玉湛高速陆川县马坡路段,一辆小车正在匝道上倒车,结果被后车行车记录仪拍下,后车驾驶员向交警举报。经核实,交警依法对前车驾驶员李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当天下午4时14分许,在玉湛高速陆川马坡枢纽往玉林城区方向的匝道上,一辆灰色的小车在匝道路口倒车,在驶出匝道再往前方行驶,后车驾驶员看见后刹车减速,急促按响喇叭提醒对方注意,并在距离灰色小车后几米处刹停车,然后等候其驶离匝道。后车驾驶员于2月16日将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向陆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高速管理一中队举报。
民警根据举报视频信息,锁定号牌为桂K66×××的灰色小车的驾驶人李某某,并通知其前来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李某某(男,陆川县乌石镇人)面对交警的询问,并观看视频后,对其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违法倒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某交代,当天下午其驾驶桂K66×××现代小轿车,搭载其儿女2人在呼北高速玉林南入口上高速由北往南方向行驶,拟前往陆川县乌石镇。行驶至S79玉湛高速K03公里马坡枢纽处时,车辆正在前往玉林大南收费站的匝道上,突然发现自己走错方向,他认为只要倒回一小段距离就可重回原定路线,便往后倒车约5米左右后,掉头继续往陆川方向行驶。
民警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违法倒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而他持有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还将面临降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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