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的“神操作”令人捧腹,也令人担忧 懵懂少年发奇想 摩托车牌贴“奖状”
陆川少年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的“奖状车牌”。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吴甲锋)1月21日,陆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交警查获一起青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该少年的一番“神操作”令交警们又气又好笑又担忧。
少年突发奇想,手写“奖状”贴车牌
当晚,陆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良田中队开展春运前期打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动,22时40分许,该大队交警巡查至良田镇莲塘路段时,一辆车身闪烁着耀眼彩灯的摩托车飞速而来,执勤交警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是个十六七岁、稚气未脱的男孩,男孩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一脸的懵懂。在随后的号牌检查中,交警一看车牌竟也忍俊不禁:该车的后车牌上竟然粘贴着一张“奖状”,上面歪歪扭扭手写着“江*小朋友:在本良田表现优秀,被评为三好市民。特发此状,以资鼓励”的字样。
由于男孩无证驾驶、涉嫌遮挡号牌,违法情节严重,执勤交警便对其身份进行仔细查验。经核查,该男孩姓江,名字与“奖状”所写一致,是良田镇当地一初中在校生,年仅16岁。根据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该男孩还未到申领驾驶证的年龄,按规定未持有驾驶证。为此,民警依法扣留了其驾驶车辆,按一般程序予以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勤民警通过询问了解到,在好奇、冒险、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年纪轻轻的江某“自学成材”,学会了驾驶摩托车;一个多月前,他突发奇想,希望能标新立异,博取眼球,便将家里的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改装,车身装上了炫酷的彩灯,还自作聪明地手写了一张“荣誉奖状”粘贴在车牌上,有空就驾车上路,招摇过市。
了解情况后,民警现场对江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诫其无证驾驶、遮挡号牌的危害,告知其回家后要将情况告诉家长,在家长的陪同下到中队部进行处理。
交警: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危害大
交警提醒,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即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另外,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将受到如下处罚:按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者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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