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2020年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陆自然告字〔2020〕001号

玉林日报 2020-03-06 06:37 大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陆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一)地块编号2020-001,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三环路北,华润大道南侧地块A-21-08.1,用地总面积5138.94平方米(约7.708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2323.11平方米(约3.485亩),道路用地面积1029.19平方米(约1.543亩),防护林用地面积1786.64平方米(约2.68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H≤40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969.33平方米,行政办公、生活设施占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含占天占地私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条件按《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1-08.1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0〕8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0-001的产业类型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用地,投资强度须达到≥935万元/公顷,公开挂牌出让起始价为97.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97.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地块编号2020-002,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华润大道南侧,经七路东侧地块A-21-03.1,用地总面积10458.69平方米(约15.688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5438.23平方米(约8.157亩),道路面积1681.06平方米(约2.522亩),防护林面积3339.40平方米(约5.009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饲料加工),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H≤40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6314.69平方米,行政办公、生活设施占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含占天占地私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条件按《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1-03.1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0〕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0-002的产业类型须为农副食品加工,投资强度须达到≥590万元/公顷,公开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98.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98.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三)地块编号2020-003,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华润大道南侧,经七路东侧地块A-21-03.1,用地总面积7724.33平方米(约11.586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7477.57平方米(约11.216亩),道路面积193.26平方米(约0.29亩),防护林面积53.50平方米(约0.0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H≤40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2432.71平方米,行政办公、生活设施占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含占天占地私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条件按《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1-09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0〕7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0-003公开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46.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46.5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四)地块编号2020-004,地块位于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三环路北侧,玉林市郎泰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南侧地块A-21-06,用地总面积58376.06平方米(约87.564亩),其中,出让宗地面积56763.05平方米(约85.145亩),道路面积502.47平方米(约0.753亩),防护林面积1110.54平方米(约1.666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饮料制造),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容积率1.0≤F≤3.0,建筑密度35%≤D≤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H≤40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70289.15平方米,行政办公、生活设施占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含占天占地私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其他条件按《陆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北部工业集中区二期控规地块A-21-06)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19〕35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0-004的产业类型须为饮料制造,投资强度须达到≥590万元/公顷,公开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0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10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五)地块编号2020-006,地块位于陆川县温泉镇官田村朝阳路东西两侧地块A4-5、A4-6-2、A4-6-3,用地总面积114923.92平方米(约172.386亩),道路总面积22626.35平方米(约33.94亩),防护林总面积9399.43平方米(约14.099亩),出让宗地总面积82898.14平方米(约124.347亩),其中:

1.地块A4-5用地总面积58559.63平方米(约87.839亩),出让宗地面积39479.59(约59.219亩),道路面积13345.92平方米(约20.019亩),防护林面积5734.12平方米(约8.601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批发市场、零售商业、旅馆、餐饮、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2.地块A4-6-2用地总面积19409.04平方米(约29.113亩),出让宗地面积13000.29平方米(约19.50亩),道路面积2743.44平方米(约4.115亩),防护林面积3665.31平方米(约5.498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批发市场、零售商业、旅馆、餐饮、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

3.地块A4-6-3用地总面积36955.25平方米(约55.432亩),出让宗地面积30418.26平方米(约45.627亩),道路面积6536.99平方米(约9.805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批发市场、零售商业、旅馆、餐饮、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各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

1.地块A4-5容积率1.0≤F≤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H<100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38178.56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

2.地块A4-6-2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容积率F≤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H<100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52001.16平方米;

3.地块A4-6-3主要规划设计指标要求:容积率1.0≤F≤4.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H<100米,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39923.99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

建设时间要求: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在动工建设之日起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建设要求按《陆川县城南片区控规地块(地块A4-5、A4-6-2、A4-6-3、B1-4-2、B2-4-2)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陆自然资地规条〔2020〕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地块编号2020-006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08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8083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如仍存在拖欠本县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申请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材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4月1日(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地址: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可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中、向阳路口往南100米)获取相关文图资料后,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7时0分。

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缴交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4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活动时间:2020年3月25日9时至2020年4月9日10时。

七、挂牌出让地点: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一)(陆川县城区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活动期间,获得竞买人资格的须填写报价单书面进行报价,不接受口头、电话等方式的报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起始价(起叫价)、竞买保证金和增加幅度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四)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占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实际可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出让宗地面积,并按出让宗地面积计算规划指标及办理土地使用证。

(八)工业项目用地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由政府收回重新出让。

(九)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不能以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十一)本期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先生万女士

联系地址: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向阳路口往南100米)

联系电话:0775-7232605、7273539

十、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二)陆川县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uchuan.gxdlr.gov.cn/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陆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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