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骗取国家奖励资金65万元 陆川检察机关督促财政部门成功追回被骗资金

南国早报 2019-07-12 16:19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通讯员钟翔)陆川县一公司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奖励65万元,获得资金后,却没有进行任何生产经营。去年底,陆川县检察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当地财政部门追回这笔资金。近日,这笔资金已被悉数追回。

2014年,陆川县龙珠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了广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奖励资金(以下简称新网工程奖励资金),获得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65万元。

据了解,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的通知》规定,申报条件为申报财政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地方政府或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已经立项并进入项目实施阶段,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能够为区域内农民生产、生活和消费提供便利,且投资概算不得低于300万元。

当地检察院经过核实,发现上述公司项目实际投入仅为100多万元,且未进行正常生产运作,无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应获得奖励资金。

“该公司曾从事回收废铁的生意,但从2015年以来没有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公司已名存实亡。”当地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调查时,发现65万元的奖励资金一直在涉事公司的对公账户上,分文未动。对于这笔资金,当地财政部门并没有及时追回。

今年4月底,经玉林市检察院批准,陆川县检察院向县财政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近日,当地财政部门已追回这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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