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内违法建设13层“楼王”将被拆除

南宁晚报 2019-04-17 06:48 大字

江南区富德村13层违建“楼王”将依法拆除

本报通讯员余燕飞摄

本报讯(记者 黎兆齐 通讯员 王春生 黄宏杰 余燕飞)4月16日,江南区城管、国土规划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辖区江南街道城中村富德村的13层违建“楼王”实施拆除。

江南街道富德村这栋13层违建“楼王”位于江南区宏德路212号,据相关部门调查,2010年,玉林陆川人陈某组织24户非富德村民与富德村民唐某签订合作建房合同,违法建设了这栋占地面积210平方米的13层高楼,每层两户,还安装有电梯。

从2016年5月开始,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但陈某、唐某和24户住户不配合相关调查,一直采取消极对抗态度。2018年12月,江南区整治“两违”办对该处违法建筑安装拆除防护架。2019年4月,江南区再次组织政法、公安、城管对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陈明利害关系,当事人终于答应愿意配合政府查处工作。

4月16日,江南区依法对辖区江南街道城中村富德村的13层违建“楼王”超高违法建筑开始人工清理拆除工作。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将按计划进行整体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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