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电网电山猪 不料电到人 男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玉林日报 2019-04-11 07: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陈璐)村民梁某在山岭下用电瓶、高压机和铁线等物品,设置了一道电压高达3000瓦的“电网”,本想用来电山猪,不料,山猪没电到,却电死了一个人。

今年3月5日晚20时许,梁某搭建好“电网”后便在附近的一间空屋处看守,以免有人走上去。到了3月6日凌晨左右,已经在空屋里睡着的梁某突然听到报警器响了,他心里正高兴电到山猪了,便关了电闸,朝“电网”走去。不想当其走近,发现是有人被电倒了,旁边还有两个人在做胸部按压急救。梁某见状,赶紧跑上去帮忙急救,但看到情况很严重,就打了110报警。

梁某怎么也没想到凌晨会有人上山,更没想到恰巧就碰到了他刚刚设置的电网。原来,当晚去到山上的是邻村的阿根、阿耀和被害人阿荣。三人当天从乌石街买了田螺想回家做宵夜吃,但阿荣说不想吃田螺,想去电些鱼回来吃。虽然阿根、阿耀表示太晚了不想去,但经不住阿荣的再三要求。三人便骑着摩托车出发,到达一处山岭附近。不幸的是,此处正好是梁某装有电网的山岭附近。阿耀背着电鱼机在水沟电鱼,阿根拿着装鱼的水桶紧跟着。阿荣不会电鱼,便打开手机灯跟在后面走。阿根、阿耀正沿着水沟电鱼时,突然听到阿荣大叫一声。两人赶紧走过去,发现阿荣不知为何蹲在地上,再细看发现他身上有电线判断应该是被电到了。叫了几声不见阿荣应答,两人赶紧对阿荣进行胸部按压和人工呼吸抢救,但阿荣已经没有呼吸了。

近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私拉电网时,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但其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对梁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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